中教法研究中心

工作职责:  1. 中教法研究中心作为全院师范教育的研究协调部门,负责全院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规划。

2.要配合相应的职能部门做好教育见习、实习、教师职业培训的教师资格认证工作。

3.要全面了解、掌握和积累中学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动态,加强与各市县中学的联系,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。

4.要组织各专业的中教法教师申报各项教改课题,组织专题的业务研讨,落实教学规范,要聘任一定数量的兼职研究人员。

5.中教法研究中心,应逐步成为全院师范教育改革的资料中心,课题研究中心,管理协调中心。

办公电话: 833 71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