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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4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劳社鉴发[2004]29号

 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职业技能鉴定(指导)中心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:
    按照《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劳社鉴发[2003]36号)要求,2004年11月6日-7日将举行秘书等十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、项目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和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将举行首次全国统一鉴定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,根据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,按照合理可行的原则,制定了试点鉴定方案(见附件,仅适用于2004年11月全国统一鉴定)。考试时间见下表:

 

职业
理论知识考试时间
操作技能考核时间
技能笔试
综合评审(答辩)
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
08:30-10:00
10:30-12:30
14:00-15:00
项目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08:30-10:00
10:30-12:30
 
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08:30-10:00
10:30-12:30
30分钟(各地自行安排)


    注: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两年。两年内,考生可选择参加两次补考。
    请各地认真组织好考前辅导培训、鉴定报名和考务管理工作,确保首次全国统一鉴定的顺利进行。
    二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、二级的全国统一鉴定推迟至2004年12月19日举行,有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    三、电子商务师模块测验时间为:9月25-26日,10月23-24日,11月和12月不安排模块测验。
    四、部鉴定中心将在统考当天,选择部分省市的考场,通过工作网远程视频系统进行现场监控。
    五、其它有关事宜按照《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劳社鉴发[2003]36号)执行。
 

附件:1、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试点鉴定方案    [下载]
      
2、项目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试点鉴定方案    [下载]
      
3、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试点鉴定方案    [下载]
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二○○四年九月二十日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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